深圳公司股权转让十分普遍,股东把持有的股权卖给其他人,很多人只关注工商变更,忽略税务申报,低价转让被税局核定收入,产生补税。股权转让涉及个人股东的财产转让所得个税,还有转让双方的印花税。

个税主体是转让方(老股东),不是受让方。计算公式:应纳税所得额 = 股权转让收入 - 股权原值 - 合理费用;个税税率 20%。股权原值,就是当初股东实缴的资本金;认缴没有实缴的,原值一般为 0,但是不等于可以 0 元随便转让。

重点:0 元转让、1 元转让不是一定可行。税局会审核净资产,如果企业账面有未分配利润、不动产、知识产权,净资产为正,明显低价转让,税务机关有权核定股权转让收入,按净资产份额核定计税基数,很多股东因为 1 元转让被核定补个税。

印花税,转让双方都需要缴纳,计税依据是股权转让协议注明的转让金额,小微企业可以享受印花税减半优惠。

办理顺序:先税务申报,拿到完税凭证,再去市场监管局做工商股权变更。深圳现在很多区工商变更股权会校验完税证明,没有完税无法变更。

几种常见情形:平价转让,转让价等于股权原值,没有所得,不用交个税,但依旧要申报印花税;溢价转让,高出原值部分交 20% 个税;亏损企业,净资产低于认缴成本,合理低价转让,备好资产负债表,可以不核定收入。

备查资料:股权转让协议、资产负债表(转让当期)、验资 / 实缴凭证、股东会决议。如果是直系亲属之间转让,符合条件可以合理低价,提前咨询主管税务所。

误区:股权转让只需要工商变更,不用报税;认缴未出资就可以无条件 0 元转;个税由受让方承担就和转让人无关,协议约定包税不改变纳税义务人,转让方依旧有涉税风险。

股权转让之前,建议先看报表净资产,如果有大额未分配利润,可以提前评估税负。股权交易属于重点监控业务,税务系统会自动比对企业财务数据,不要随意低价签署转让协议。